說明:
一、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4年4月16日藝演字第1040001275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活動說明如下:
(一)為充實藝術教育資源,鼓勵現正從事藝術教學之教師、藝術領域輔導團成員及學生藝術類比賽之指導教師等,參與藝術教學之研發,促進教學經驗之交流及觀摩,提升藝術教育品質。
(二)作品內容:須為國小、國中及高中(職)等各學習階段之美感教育或藝術領域教材教案、線上課程或TED 形式
之演說影片均可。所推薦之作品需有具體之作者,以利
核發稿酬,但臺灣藝術教育網教材教案子網中已刊登之
作品,不得再被推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