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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明國中 - 最新公告 | 2014-09-02 | 點閱數: 1157
一、 職稱:幹事
二、 職務出缺時間:103年10月中旬以後
三、 名額:正取1名,擇優備取若干名(候補期間3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)。
四、 職系:一般行政職系。
五、 官等職等: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。
六、 性別:不拘。
七、 上網公告期間:自103年9月2日至103年9月9日止。
八、 資格條件:
1、現職公務人員,且任現職滿1年以上。
2、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,且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。
3、大學以上學校畢業。
4、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(男性需役畢或免役)。
5、熟悉電腦視窗作業系統,具備操作Word(文章編排、圖片、段落處理、、、、、)、Excel(成績計算、排名、排序、、、)、e-mail等文書編輯處理及網際網路應用能力(寄送email及基本網路安全概念)。
6、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,品行端正,服務熱忱,並能配合學校需要作職務分配及調整,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所定「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」之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。
7、錄取人員,須經商調程序,如原服務機關不同意商調者,視同放棄,並由備取人員遞補之。
九、 工作項目:
1、本校訓導處(學務處)一般行政事務工作。
2、協辦本校訓導處各組工作。
3、其他臨時交辦業務或學校視需要調整之職務。
十、 報名方式:
1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03年9月10日中午12時(星期三)止,檢齊有關證件以限時掛號於103年9月10日中午12時前寄達本校(「33845桃園縣蘆竹鄉光明路一段123號」、「桃園縣立光明國民中學人事室收」、信封上請加註應徵幹事字樣);如親送或委託得於102年9月10日中午12時前送達本校警衛室。證件不齊者,以不符報名資格論。資格審查結果合格人員,於102年9月10日(星期三)下午16:00前公告本校網站https://www.gmjh.tyc.edu.tw/,並請依本簡章第十一條、第十二條規定參加甄選,審查結果不符合者,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。
2、通訊及報名地點
本校地址:33845桃園縣蘆竹鄉光明路一段123號;電話:03-3114355轉710、711。
十一、繳驗表件:(繳交下列證件影本各1份,請用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成冊)
1、甄選報名表(貼妥本人兩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)(如附件一)
2、切結書(如附件二)。
3、身分證(男性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)。
4、最高學歷證件。
5、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。
6、銓敘部最近一次審定函。
7、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。
8、在職證明書(正本)
9、歷次服務年資證明書〈或離職證明書〉。
10、公務人員履歷表。(附簡要自傳300-500字內)
11、英語能力測驗檢定及格證明、電腦相關專業證照、訓練進修等證明(無者免附)。
十二、甄選日期:103年9月11日(星期四)下午13:00至13:30止,請應考人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到本校人事室報到(逾時以棄權論),13:30起進行甄選。

餘請詳閱簡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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