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出納組 - 最新公告 | 2014-03-21 | 點閱數: 1032
103年度國民中學教師介聘甄選檢附相關證明文件
請有意願參加介聘之教師密切注意
桃園縣103年國民中學教師介聘甄選作業時程表(草案),請有意願參加介聘之教師密切注意縣內介聘不同以往,本年度需要上網填報 填報期間為4/15(二)8:00-4/18(五)17:00 逾期不可申請。縣外介聘4/25-5/08上網填報資料。※檢附相關證明文件:(正本、A4尺寸影本各乙份)送人事室審查。
(1) 申請表(含志願表 ) (2) 教師證書(3) 學歷證書 (4) 申請介聘原因證明文件(申請全戶戶籍謄本時間以103/4/11日至103/5/8為限。註:謄本記事不得省略----指縣外)。 (5) 年資證件:本縣歷年聘書、本縣歷年兼職聘書(6) 考績證件: 本縣最近5年考核通知書(97-101學年)(7) 獎懲證件: 本縣最近5年獎懲令、獎狀(98.05.9-103.05.8期間發佈)(8) 研習證件: 本縣最近5年研習資料(98.05.9-103.05.8):
A.研習條 B.電腦研習時數請逕向教學組長申請。
研習條及電腦研習時數由教務處合併計算後每35小時以一週計。
C.學分證明文件(需檢附同意進修相關文件):
1.取得較高學歷之進修學分2.加科登記之進修學分 3.大學推廣部學分及經政府核可民間之研習均可採計。
三、請預留校內核章時間,請預先申請研習時數及預填介聘申請表。
:::

行政單位

:::

教職員登入區

愛讀才會贏-自主學習

獎助學金申請要點

行動電話、服儀規範專區

音樂競賽與直笛團

國中生涯發展專區

親師座談回饋

節能與用電專區

光明FB粉絲團

  

數資班粉絲團
數資班粉絲團
英資班粉絲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