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說明: |
| 一、 | 為鼓勵本市國中生與青年學子走進劇場,培養年輕世代持續參與藝文的習慣,本中心於115年3月份辦理旨案活動,並配合文化部文化幣政策,引導師生理解劇場運作流程與觀演禮儀。 |
| 二、 | 本案演出場次資訊及參與對象規劃如下(每一場次演出時間預估60分鐘) : |
| (一) | 演出場次訂於115年3月17日至115年3月20日辦理,每日10:30及14:30各1場。 |
| (二) | 參與對象:桃園市國中生一至三年級學生。 |
| 三、 | 本活動之演出票券、學生保險、往返交通(遊覽車)費用,須由參與學校自行負擔與安排。 |
| 四、 | 上開活動自1月6日(星期二)開放填寫申請表單,更多詳情請參閱檢附活動簡章1份,活動宣傳海報將後續另案寄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