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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組長 - 研習資訊 | 2023-05-16 | 點閱數: 121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12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20048040號函 辦理。

二、旨案由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辦理,本梯次研習課 程規劃臺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、基隆市、新竹市、金門 縣、連江縣教師及行政人員參與,參與人員規劃如下:

(一)中小學教師(以非藝術領域教師優先)。

(二)行政人員:學校校長、主任與組長。

三、研習課程資訊如下:

(一)研習時間:112年6月2日(星期五)至112年6月3日(星 期六)。

(二)研習地點:國立臺北藝術大學(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一 號)。

(三)報名方式:教師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(課程代 碼:3864997),公務人員或無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帳號 者請連結至以下google表單(https://reurl.cc /KM7R7y),填寫報名表。

(四)活動內容:感性啟蒙課程,以跨領域藝術、藝術教學及 地方文化特色融合為主軸,開啟人的五感覺察,透過藝 術發散、實驗、創造、感官經驗,認識發掘藝術的跨界 及多樣性,透過表演藝術、新媒體藝術跨領域結合,揉 合出有別於以往的新形態藝術樣貌,再進一步透過藝術 呈現出在地文化的轉化與價值提升,從而思考藝術教育 交織的可能性及多元性;行政人員為推動教育政策與方 案的樞紐,亦是教育政策落實的關鍵,將行政人員與非 藝術相關背景之教師共同融合,一同發想激盪出運用美 感經驗編織的藍圖,串聯生活、文化、鑑賞與經驗的藝 術方法。

(五)本案屬跨區參與,活動地點於臺北市,除臺北市外之縣 市參與人員,可依規申請補助住宿費用,住宿地點由本 活動承辦單位安排(住宿補助名額、相關規定及需求請詳 報名表單資訊或洽本研習承辦人員)。

四、參與活動人員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費原則,請學校 核予公假登記,如遇假日得於二年內擇日核實補休。

五、以上未盡事宜或課程相關問題,請逕洽本研習聯絡人:黃 湘芸專任助理,電話:02-2896-1000#5273;E-mail: tnuaartist@gmail.com。

六、檢附課程表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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