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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 註冊組長 - 最新公告 | 2022-04-21 | 點閱數: 105
說明:  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11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12601525A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揭防護措施處理原則,請向考生及家長宣導,以共同維護全體參與人員之健康安全。
三、 相關細節或疑問請逕洽各區主委學校(北區舞蹈班-新北市立清水高級中學;北區音樂班-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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