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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列表

公告 人事佐理員 - 最新公告 | 2023-09-19 | 點閱數: 198
一、本課程「中高級(B2)英檢準備班」以聽力、閱讀學習策略及應試準備技巧訓練為主,搭配LTTC官方模擬考題實際演練。透過分析官方模擬考題,深入重要考點,避免常犯錯誤。整理重點字彙及片語句型,協助教師有系統地準備CEFR B2級英語檢定,提升自我英語備考能力。 二、本課程將採線上方式進行,即日起開放報名,10/2(含)前完成報名繳費即享特惠價$8,500(原價$9,300),課程詳細資訊及報名請至: bit.ly/3LlnA81 。
公告 人事佐理員 - 最新公告 | 2023-09-15 | 點閱數: 353
一、查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保障法(以下簡稱保障法)第23條規定,及行政院111年12月21日訂定發布服勤辦法、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(以下簡稱支給辦法),並均自112年1月1日施行,有關服勤、加班補休等相關事項自112年1月1日起即應依上開相關規定辦理。 二、行政院及人事總處(含原人事局)函釋停止適用情形,說明如下: (一)  行政院: 1、行政院74年9月17日台七十四人政叁字第27925號函(按,有關彈性調整放假期日之工作時間,及放假期日如遇星期例假日次日補假等問題),及該院歷次有關服勤、加班補休函釋與說明二所列法規未合部分,自112年9月5日停止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告 人事佐理員 - 最新公告 | 2023-09-12 | 點閱數: 198
一、查公務人員保障法(以下簡稱保障法)第23條規定略以,公務人員經指派於法定辦公時數以外執行職務者為加班,服務機關應給予加班費、補休假。但因機關預算之限制或必要範圍內之業務需要,致無法給予加班費、補休假,應給予公務人員考績(成、核)法規所定平時考核之獎勵。 二、公務人員經機關指派於法定辦公時間以外執行職務者為加班,應依保障法第23條規定予以補償;至於公務人員所參加之活動、訓練或研習性質是否屬於執行職務,則宜由服務機關覈實認定辦理。如經審認非屬保障法第23條之執行職務,考量公務人員係奉派(准)於休息日及放假日參加,非自行前往,仍得由服務機關予以補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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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單位

(03)-3114355 (03)-3220593(總)(03)-3220448(教) gm2100@ms.gmjh.tyc.edu.tw 33845桃園市蘆竹區光明路一段123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