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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組協行-周怡津 - 獎助學金 | 2016-08-31 | 點閱數: 635
一、申請資格說明

桃園市、新竹縣、新竹市、台中市共四縣市之國小及國中在校家境清寒學生;本辦法所稱清寒,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,並有書面證明者:
1.持有鄉、鎮、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。
2.家庭突遭變故,生活陷於困難者,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,並檢附事件說明書者。
3.家境清寒,致有無力完成註冊,或有學業中輟之虞,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者。
4.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,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,並檢附事件說明書者。

二、申請名額和金額

1. 名額:77名

2. 金額:4000元

三、 校內截止日期:9/6


其他相關資訊,請參照獎助學金專區: http://goo.gl/7bQS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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