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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組協行-周怡津 - 獎助學金 | 2016-08-26 | 點閱數: 530
一、申請資格說明
(1) 凡「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」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,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,得向本府申請核發獎學金。
(a) 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(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,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)。
(b) 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(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)。

二、申請名額和金額
(1) 名額:300名。
(2) 金額:1500元


三、校內截止日期:10/ 05

其他相關資訊,請參照獎助學金專區: http://goo.gl/7bQS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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