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說明: |
| 一、 | 旨揭獎助(勵)學金獲獎名單業公告於本署全球資訊網 |
| (https://www.immigration.gov.tw)、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(https://ifi.immigration.gov.tw)及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(勵)學金系統(https://sp.immigration.gov.tw)。 |
| 二、 | 有關獲獎學生所屬學校,請依下列方式辦理請款: |
| (一) | 國中及國小學生:請學校於111年7月6日(星期三)前,登入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(勵)學金系統(https://sp.immigration.gov.tw),下載列印載有流水編號之印領清冊,並經全數獲獎同學親自簽名後,檢附校方開立以「內政部移民署」為抬頭之收據,以掛號郵寄本署(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組科員王郁婷收),逾期未送或缺漏資料經以電話及系統E─mail各通知校方1次後,仍未於1週內以掛號補件者,視同自願放棄。 |
| (二) | 高中(職)以上學生:請學校於111年7月6日(星期三)前,登入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(勵)學金系統 |
| (https://sp.immigration.gov.tw),下載列印載有流水編號之收據及印領清冊,並經全數獲獎同學親自簽名後,檢附獲獎同學個人存簿封面影本,以掛號郵寄本署(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組科員王郁婷收),逾期未送或缺漏資料經以電話及系統E─mail各通知校方1次後,仍未於1週內以掛號補件者,視同自願放棄。 |
| 三、 | 本案請款流程倘有任何疑問,請洽本案專案人員,聯絡電話:(02)23889393分機2604、2605、2606、2548、2549及2579。 |
| 四、 | 檢附印領清冊範例1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