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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人事主任 - 最新公告 | 2021-09-16 | 點閱數: 507
一、職    缺:職務代理約僱人員
二、名    額:1名。擇優候補人員數名,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翌日起3個月內。
三、每月待遇: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。(折合新台幣34,916元,含自提勞健保)
四、僱用期間:自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1年8月4日止 (本職缺如代理原因消滅,即無條件解僱。)
 
五、資格條件:
(一)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。
(二)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。
 
六、工作項目:
(一)註冊組及資訊組一般性業務之協辦。(30%)
(二)辦理新生報到、學生學籍管理、成績管理及申請。(20%)
(三)讀卡成績及評量分析、學生卡及學生證核(補)發事宜。(20%)
(四)教育會考、多元入學報名事宜及學校活動協助。(20%)
(五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(10%)
 
七、工作地址及聯絡方式:
桃園市立光明國民中學 (地址:33845桃園市蘆竹區光明路1段123號)
聯絡電話:03 3114355#710

(一)聯絡電話:如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3-3114355轉710黃先生。

(二)僱用期間:自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1年8月4日止 (本職缺如代理原因消滅,即無條件解僱。)

(三)報名方式(郵寄報名):
1.請於信封上註明「應徵光明國中教務處約僱職務代理人」及連絡電話,於110年9月24日(星期五)【16:00前】以限掛郵件逕寄桃園市立光明國民中學人事室(以郵戳為憑,逾時恕不收(退)件及通知。)
2.初審應考人資格及經歷合於本校需求者,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及電腦實作測驗(通知面試名單於本校網頁公告)。資格不符等情事致未參加者恕不退件及通知。
3.繳驗表件:檢具下列影本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成冊。(並於空白處書寫(蓋)『與正本相符』字樣並加蓋私章),證件不齊或未蓋章恕不(收)退件與函復(通知)。
(1).報名表(請至光明國中網站,本次甄選之簡章公告附件處下載,報名表應黏貼最近三個月之正面脫帽照片,內容含個人學經歷、專長、曾經歷單位職務性質等並加註手機聯絡電話)。
(2).最高學歷證件影本。
(3).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※繳交之各項證件影本,如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,一經查明,已錄取者,撤銷錄取資格;已發佈僱用通知者,撤銷僱用通知。其涉及刑事責任者,移送檢調機關辦理。

(四)甄選方式及成績計算
1.電腦實作測驗:佔40%,測驗時間40分鐘,測驗是否具備Word、Excel、google表單等文書處理及網路應用能力。
2.面試:佔60%,口試時間10分鐘,以儀表、態度、表達及溝通協調能力、服務熱忱及偶發事件應變處理等能力為主。
※甄選時由試務人員唱名3次未到者,以棄權論。

(五)本案甄選職缺正取1名。惟如應徵人員不符本校所需,本校可斟酌情況決定錄取名額從缺;另擇優增列候補人員數名,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。

(六)凡經錄取人員,請依通知時間,攜帶全部學經歷及有關證件至本校人事室依程序辦理報到事宜,逾時視同放棄,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
(七)其他未盡事宜,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或由本校網站隨時公告補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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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單位

(03)-3114355 (03)-3220593(總)(03)-3220448(教) gm2100@ms.gmjh.tyc.edu.tw 33845桃園市蘆竹區光明路一段123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