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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組 - 獎助學金 | 2016-02-04 | 點閱數: 740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05年度施政計畫辦理。
二、為激勵原住民族學生努力向上,並表揚原住民族優秀人才之貢獻,特訂定本計畫。
三、申請資格:凡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、具原住民身分,現就讀國內各公(私)立大學(專)、公(私)立高中(職)、國民中學(以下簡稱國中)、國民小學(以下簡稱國小)之立案學校在學學生,具有正式學籍者得申請本項獎(助)學金。
四、申請程序及期限:
(一)申請方式:符合資格者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,並由就讀學校初審後,由該校於本105年4月20日前彙整函送(請附申請學生清冊-附件五)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複審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二)申請期限:105年3月1日起至4月10日止。
(三)申請文件:請洽詢本校註冊組

PS.本校校內截止日為3月11日(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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